贸易 来源:朝阳普法 时间:2023-05-19 11:28:42
《民法典》
(相关资料图)
“好意同乘”有新规
《民法典》规定:
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,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,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。
法条解读:
“好意同乘”的预设前提是“好意人”应为合法驾驶,无证驾驶、醉酒驾驶等违法驾驶行为本质是把对方置于严重危险之中,不构成“好意”,故发生交通事故时,不能减轻驾驶人的赔偿责任。“好意同乘”发生事故,“好意人”在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,虽然可以减轻自身赔偿责任,但一经允诺,就负有将对方安全送至目的地的注意义务,行驶途中更要注意安全行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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