贸易 来源:指股网 时间:2023-08-12 01:01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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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0日,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(济银罚决字〔2023〕13号)显示,齐鲁银行因漏报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等8宗罪,被警告、没收违法所得363.78元、被罚款2975000元,另有两名责任人因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,合计被罚款65000元。具体如下:1.金融统计指标数据错报;2.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3.违反商户管理规定;4.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;5.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;6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7.未按规定使用格式条款8.漏报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。
同时,时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葛萍,因对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“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”的违法违规行为,负有直接责任,被罚款15000元;时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李振军,因对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“违反商户管理规定”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,被警告并被罚款50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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